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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中历史

汉中西乡县婚丧嫁娶、民俗习惯

时间:2015-9-9 9:03:29   作者:代峰\编辑   来源:西乡县志   阅读:1355   评论:0
内容摘要:陕西省汉中西乡县婚丧嫁娶、民俗习惯:婚嫁旧时婚姻,多依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由媒人穿针引线后,将女方生辰八字开具“庚帖”,由男方请算命先生合婚,如果“合相”,再由媒人引见,俗称相亲。双方满意后,择日订婚,从此,两家作为亲戚来往,三节(端午、中秋、春节)、两寿(女方父母生日),男方均需去女家送礼看望。
时令节序

 春节为旧历新年,城乡人民最为看重,从除夕夜坐岁,直待子时(即次日零点),放爆竹以辞旧迎新,俗谓“出天行”(旧时还有接神、祭祖等活动)。晨起,儿孙给长辈拜年,长者给儿童压岁钱。早餐多吃饺子,这天,民间有许多忌讳,如不许使用剪刀(说剪口相撞,会生口舌是非),不许劈柴(柴与财谐音,劈柴即破财)。老人爱听吉利话,如发财、高升之类,并将水缸挑满水(称银水)寓招财进宝之意。初一至初四,熟人见面拱手致祝,互相拜年。解放后,此风仍存,惟易拱手为握手,磕头为鞠躬。
    初五俗称“破五”,喻此日不吉,不宜出门远行。更有扫五穷的风俗,是日由五穷会会首,资请一乞丐,面涂朱粉,穿戴官服,前面敲锣打鼓,让丐者手持荆条,孩子们用甘蔗尖尖在后追打,以示驱逐,称“逐五穷”,寓意是送穷。此种形式惟本县独有,是孩子们最开心的恶作剧,此俗今已废。
    正月十五为上元日、元宵节,又称灯节,以元宵为应节食品,晚间群众以观灯为快,一般正月十二日起灯,社火、狮子、龙灯、高翘、彩船等,相继在街市出现,十五日最盛,十六日倒灯,活动停止。此日,北郊弥陀寺有会,会场置秋千,比赛飞荡。二十二日下午各家于门前以石灰画弓箭,意在驱邪。次日倾城郊游,传说可免百病,是日,田野河湾红男绿女,城内火神庙内演戏赛神,亦颇热闹。
    旧时,民间还有“说春”的习俗,说春者呼为“春倌”,他们手托春牛,走乡串镇,挨家逐户的报春歌、送春帖,见啥说啥,出口成章,语多俚俗。
    “二月二,龙抬头”,民俗以炒包谷花、爆米花应节,用簸箕敲、撒草木灰于室外,驱逐虫虫蚂蚁,其实是叫人注意春季卫生。
    “三月三,游河湾”,是日,朝午子山者不绝于途。旧时,多去午子观拈香还愿,妇女兰花簪首,男采柏叶,以除不祥。近年来,人们则踏青旅游,游山盛况不减当年。
    清明节,本县有古会,不知始于何时。会期少则一旬,多则近月,百货云集,物资交流,骡马牛羊尤盛。清明前十天起,各家扫墓,尤以寒食(清明前一天)最为普遍,世代相沿。扫墓之日,人们亲到坟茔,整修添土,焚化纸钱,以示对祖先寄托哀思。现今,机关、学校前往烈士陵园致祭,缅怀先烈,蔚成新风。
    四月八,民间有“嫁毛虫”之说,以红纸条书“佛”字贴于壁上,以为可驱毛虫,有“佛生四月八,毛虫今日嫁”之谣。旧时此日有城隍庙会,会戏通宵达旦,称为“天明戏”。 
    五月初五端阳节,又称“端午”,各家门前悬挂蒲艾,意在驱除五毒,煮食粽子、大蒜、鸡蛋并饮雄黄酒以应节。往昔,城郊还有一种特殊习俗为“抢香袋”,姑娘以五色丝线制作各种形状的香囊,佩带胸前,游玩时,偶有被小伙子抢去者,姑娘笑而不拒。
    六月初六,读书人有晒书之习,民家多晒衣曝裘,以防潮湿、虫蛀,此习颇有益于卫生。
    七月初七为乞巧日,过去,此日男供魁星,求取功名富贵,女祀织女,默祷如意姻缘。姑娘们于前数日培养豌豆或绿豆生芽,长六七寸,是夕置水盆中,如花似云,以为得巧。
    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,亦称盂兰会,是晚,有放河灯者,俗谓亡魂回家,封包烧钱祭祖。这种习俗,至今未泯,暮色之中,河坝野地,火光闪灼,皆为焚化纸钱者。
    八月十五为中秋节,月饼、水果为应节食品,过去在庭院中置桌焚香,供饼果敬奉月亮,献毕人始得食,此习今已被淘汰。但夜间多有赏月者,散步花丛,青年们轻歌曼舞,情趣更浓。
    九月初九为重阳节,秋高气爽之时,登高览胜,实为健身之良俗。1986年将此日定为老人节,更含有敬老的积极意义。
    十月初一,实是冬至节,过去习俗为死者作纸衣焚化叫做“送寒衣”,此俗今已不多见。
    腊月初八为腊八节,民家普食腊八粥(以豆类、干果和粳米、糯米等凑成八样,混煮粥中)。是日,除家人食用外,亦有馈赠亲友者,甚至连猫、狗、鸡、鸭与果树(树杆切口)亦喂之,此俗今仍盛行。“腊八粥”味美色鲜,为民间别致的节日小吃。二十日后,农家多有杀年猪、烧年纸的习惯。二十三日,旧谓送灶神上天,多做糯米糍粑(亦有熬糖者)供奉之,意在粘住灶神之口,使其“上天言好事,下地降吉祥”。俗谓“黏灶”。二十四五日,家家除尘扫室,干干净净过新年。
    腊月三十,称为除夕,是日,晌午饭酒菜极尽丰盛,全家围坐,称为“团年”,至晚,炉火熊熊,富家将火盆木炭“井”字排列作宝塔形,俗谓“三十的火,十五的灯”,以火炽代表家道兴旺,此夜有通宵不眠者,谓之“坐岁”,并包饺子,制年糕,以备次日食用。
    春节前夕,家家贴春联、门神,大门多贴敬德、秦琼、马武、姚期等古代武将,意在守门镇邪,堂屋多贴天官,意在祈福。新门画则为工农兵形象,含祈望丰收增产和全家平安之意愿。
    此外,本县回民的习俗为:回历九月一日入斋,斋期一个月,凡长期居家、身体健康的成年穆斯林,须在斋月里斋戒。入斋后每天在日出到日落之间,不可吃喝,意在锻炼意志,唤起对贫苦者的同情心理,也不许男女同房和其他任何非礼行动。十月一日举行会礼,然后开斋。十二月十日为宰牲节,此日也要举行会礼,经济条件许可的回民在这天要宰杀牛羊,作为献祭。
    解放以后,法定节日有元旦、三八妇女节、五一劳动节、五四青年节、六一儿童节、七一建党日、八一建军节、九十教师节、十一国庆节,与全国各地一样,逢此日悬挂彩旗,张贴标语,以示庆祝。月亮,献毕人始得食,此习今已被淘汰。但夜间多有赏月者,散步花丛,青年们轻歌曼舞,情趣更浓。
    九月初九为重阳节,秋高气爽之时,登高览胜,实为健身之良俗。1986年将此日定为老人节,更含有敬老的积极意义。
    十月初一,实是冬至节,过去习俗为死者作纸衣焚化叫做“送寒衣”,此俗今已不多见。
    腊月初八为腊八节,民家普食腊八粥(以豆类、干果和粳米、糯米等凑成八样,混煮粥中)。是日,除家人食用外,亦有馈赠亲友者,甚至连猫、狗、鸡、鸭与果树(树杆切口)亦喂之,此俗今仍盛行。“腊八粥”味美色鲜,为民间别致的节日小吃。二十日后,农家多有杀年猪、烧年纸的习惯。二十三日,旧谓送灶神上天,多做糯米糍粑(亦有熬糖者)供奉之,意在粘住灶神之口,使其“上天言好事,下地降吉祥”。俗谓“黏灶”。二十四五日,家家除尘扫室,干干净净过新年。
    腊月三十,称为除夕,是日,晌午饭酒菜极尽丰盛,全家围坐,称为“团年”,至晚,炉火熊熊,富家将火盆木炭“井”字排列作宝塔形,俗谓“三十的火,十五的灯”,以火炽代表家道兴旺,此夜有通宵不眠者,谓之“坐岁”,并包饺子,制年糕,以备次日食用。
    春节前夕,家家贴春联、门神,大门多贴敬德、秦琼、马武、姚期等古代武将,意在守门镇邪,堂屋多贴天官,意在祈福。新门画则为工农兵形象,含祈望丰收增产和全家平安之意愿。
    此外,本县回民的习俗为:回历九月一日入斋,斋期一个月,凡长期居家、身体健康的成年穆斯林,须在斋月里斋戒。入斋后每天在日出到日落之间,不可吃喝,意在锻炼意志,唤起对贫苦者的同情心理,也不许男女同房和其他任何非礼行动。十月一日举行会礼,然后开斋。十二月十日为宰牲节,此日也要举行会礼,经济条件许可的回民在这天要宰杀牛羊,作为献祭。
    解放以后,法定节日有元旦、三八妇女节、五一劳动节、五四青年节、六一儿童节、七一建党日、八一建军节、九十教师节、十一国庆节,与全国各地一样,逢此日悬挂彩旗,张贴标语,以示庆祝。



生活习惯
一、服饰
    本县人民“服饰俭素,不尚浮华”(《薛志》)。旧时男耕女织,家家有纺线车,间有织布机,妇女的主要分工为织成家机布,供应全家之衣着。家机布又称土布,宽约尺许,纹理较粗,出机为白色,需送染坊染成蓝、黑等色,然后裁剪,手工缝制。男衣式样多“对门襟”(盘扣、开口在中间),裤子另加白裤腰。妇女着大襟衣(开口在右侧)。山里人则男女皆大襟,男人腰束白布带,并以蓝布缠头,头帕长3.5-5尺,巴山深处妇女亦缠头,着衣里长外短,如穿三件衣服,每件外衣短一指,层次井然,穿几件衣一眼可见,意在炫耀富有。
    民国以后,机织布渐多出售,群众称为“宽货”(喻比家机布口面宽),衣着式样多为长衫、短袜、中山装。抗日战争期间,西乡系大后方,外籍人自沦陷区来者日多,服装甚受影响,妇女有着旗袍者,男子有着西服者,但农村仍如旧,变化极少。
    在本县左溪乡居住的少数苗民,衣着有异,男子不喜冠戴,上衣裸胸,女子不饰钗钿,衣裙多镶五彩。男女皆着麻履,妇女精于编织。
    建国后,服饰变化较大,50年代以列宁服为时髦,男、女衣色皆以灰、蓝为主。60年代后期红卫兵服盛行,草绿色遍及城乡。70年代服饰仍拘谨,稍涉时髦便斥之为奇装异服。至80年代,提倡美化人民生活,衣着质料由平板布、卡叽上升为尼龙、涤纶、毛纺,款式及色彩多样而鲜艳,如猎装裤、牛仔裤、健美裤、蝙蝠衫、T恤衫等,妇女夏日则穿连衣裙、百褶裙、西服裙等。高跟鞋在平川中青年男女中几无人不穿。从发式上看,50年代女性多蓄双长辫,60年代时兴“羊扎角”(短辫),80年代则尚披肩发、盘髻及各式烫发等。佩戴的饰品更是各具风采,有耳环、项链、头花、胸花、戒指等。
    旧时枕头为冬瓜形,两端饰以彩绣,内瓤多装谷壳。近年已改革为长方形枕,外配枕套、枕巾。
    二、饮食
    民间习惯多为一日三餐:早饭、晌午、夜饭,主粮稻米,间食麦面,农村一般是收啥吃啥,山区则以包谷、杂粮为主食,但多能粗粮细作。随着城乡经济状况的变化,食品亦随之改善。
    本县的家常菜有浆水菜、泡菜、盐菜、酱辣子、红豆腐等。浆水菜制作简便,将青菜淘净,用米(面)汤加原汁水煮数滚,储之盆内,数日发酸,味含醇香,有增进食欲、消除油腻之功能,故离家出门者数日不食浆水菜,便觉口中无味。泡菜又称酸菜,用有外沿之坛储之,经常换水,菌不得入,菜愈陈而愈香。盐菜多香椿芽或蒜苔等切碎拌盐,晒干可储经年。酱辣子为红辣椒切碎后加发酵的胡豆瓣及姜、盐调料搅拌而成。
    其他如菜豆腐、甜浆子、粗老官、麻食子等,亦颇具乡土食品风味,五味以咸为主。
    三、住与行
    旧时民间楼房极少,即使是地主庄园,虽占地基甚广,但也多为砖木结构的平房,一般是三合面,四合天井。农村则多为一明两暗的土打墙,草盖房,檐坎较宽,或为长三间,廊一檐,间有长五间,廊三檐,便于堆放杂物。山区室内有火塘(穴地为池),以铁勾吊顶罐,取暖、煮饭皆在其间。
    旧习在盖新房前,户主需请风水先生择基定向,破土、安门坎、上梁均要宴请工匠,亲友于上梁时也来庆贺,贴对联、放鞭炮,为民间喜事之一。
    解放后,居住条件不断改善,农村已基本普及瓦房,砖木结构的二层楼渐次增多。城内郊区楼房林立,并向高层发展,不仅机关单位盖职工宿舍楼,群众建房中钢筋水泥结构的楼房也陆续出现。
    在行的方面,本县山多于川,过去长期交通不便,行路困难。清代,富者坐轿,中者以驴骡代步。民国时期,改轿为滑杆,可睡可坐,男妇咸宜,羊肠小道亦可通行。
    旧时,山区运输盛行“背佬”,所用背架高过头顶,力点向前,负重者可背200余斤。丘陵浅山多使用鸡公车,推行时,车轴鸣声唧唧,如乐曲伴行,可以解除推车人的疲劳,平川则多挑担、肩扛,交通工具极为落后。
    解放后,行的条件日益改善,现除县境内铁路横贯外,八个区公路皆通,民间多使用架子车及手扶拖拉机运输。近年来,自行车、摩托车、公共汽车日趋普遍。



婚丧喜庆
一、婚嫁
    旧时婚姻,多依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由媒人穿针引线后,将女方生辰八字开具“庚帖”,由男方请算命先生合婚,如果“合相”,再由媒人引见,俗称相亲。双方满意后,择日订婚,从此,两家作为亲戚来往,三节(端午、中秋、春节)、两寿(女方父母生日),男方均需去女家送礼看望。
    结婚前,男方择定黄道吉日,拿上四色礼,用红纸开具结婚日期送往女方,谓之“送日单子”。婚期既定,女方父母准备赔嫁,亲友也给添箱。结婚之日,新郎请至亲好友前往女家迎亲,姑娘堂前磕头拜祖,拜别父母,上轿登程,娘家亲友随同前往,一路吹打,到婆家时,鸣放鞭炮,新郎迎出,新娘下轿。此日,新郎头戴礼帽,上插金花,身着长衫,十字披红;新娘头戴花钿,红衣红裙红盖头。酒席间,主家对娘家来人一一馈赠物品(如红包、袜子、手巾之类,俗谓“打发”)。新娘入洞房后,由新郎揭去盖头,喝交杯酒,吃添丁饭。席毕,娘家人返回。闹房的人涌入,提出要求,戏谑新人。新娘给来客散花生、枣子(意在早生贵子)。婚后,还有新夫妇“回门”(三天回娘家)与“住十”(十天后住娘家)的习俗。
    解放后,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,实行男女自愿,婚姻自主,新事新办,新娘在迎亲人的陪同下,去男家多是步行或骑自行车,婚礼庄重大方,有的采用旅行结婚或集体结婚,别开生面。但仍有个别包办婚姻和“高价姑娘”,彩礼由过去的48条腿(家具桌凳每件4条腿),“三转一响”(手表、自行车、缝纫机、收音机)发展到80年代的金银手饰、彩电、电扇、洗衣机、组合家具等高档商品,且礼金高,礼物重,摆酒席、讲排场,形成一种时髦的颓风,应当革除。
    二、满月
    妇女临分娩时,娘家有送食品催生之俗,婴儿出生后,即不断有亲友看望,送挂面、鸡、蛋、糕点、红糖等食品,孩子满月,盛行“送汤”,即娘家亲友来贺,礼品多系小孩衣帽、披风、童褥等物,有的打制“百家锁”挂在孩子脖颈上,寓意长命百岁。乡间还有一种“撞干大”的习俗,即满月这天,抱孩子出门,撞见的第一个男人,便以为有缘,认作孩子的干大,互赠礼品。
    解放后,大办满月的已较少,近年来,独生子女普遍,对孩子看重,亲友借满月馈赠礼品,以表示美好的祝愿。
    三、寿辰
    过去乡绅士宦或富商巨贾,借办寿收财礼,逢迎者也借祝寿之机拉关系,送寿幛、献寿礼,遇到逢十(整六十、七十……)为大寿,排场更加铺张。寿诞宴席除酒菜外,主食多为面条,称为长寿面,席间劝酒,忌说不喝(因喝与活谐音)要说不吃,否则犯忌讳。
    大办寿辰今已稀少,老人过生日只邀至亲好友数人小酌,相祝健康长寿,也有人怕麻烦费事,生日这天出门“避寿”,以谢绝亲友祝贺。
    四、丧葬
    旧时,对丧葬极为重视,礼仪繁琐。老人死后,需移尸堂屋,然后给户族亲友报丧,孝子见熟人即叩头,并告知老人死亡时间,户族或娘屋人来时,孝子跪地迎接,听取对死者的安葬要求(一般都比较苛刻,如散普孝、老衣与棺木的高规格等),孝家解说求情,达成协议,让死者入棺,孝子成服(披麻戴孝),一般不出三天入土安葬,富家则要请僧道念经,做道场超度亡灵,甚至有停柩三年者。
    出丧时,由长子顶打烧纸盆、抱灵牌,次子打引路幡,拄哭丧棒,弯腰徐行,其他亲属在灵柩后,痛哭送丧。富家出灵时,有金山银山、童男童女、车伕轿马、灵坊等纸扎品,用人执擎随行,招摇过市,气派豪华。墓坑是预先挖好的,也有用砖砌成拱状,俗称“墓堂”。灵柩下圹时,由阴阳先生拨正方向,然后掩土。从死亡之日向后推算,每7日为一期,共7期49日,每期要到坟前烧一次纸,但忌讳“撞七”,如死在初一,第一个7天恰是初七,迷信谓之“撞头七”,便以为不祥。还有“撞煞”,生人应该回避,认为撞上是不利的,以后还有百日、周年,直至三周年才能除孝,在此期间,孝子要勒孝帕,不喜乐、不能坐上席,以表示哀悼。
    回民葬俗尚简,不殓装棺椁,家人将死者瞑目、合口,顺其手足。丧家三日内不生烟火,由亲友供以饮食。葬前洗濯遗体,以三丈余长的白布裹之装进“厦米”,妇女不送葬,由亲友抬送至坟地,采取坑穴埋葬法,头北足南,面西而卧,不陪葬什物,穴上复盖石板或木料,然后掩土起垄。此时,送葬亲友环跪墓地,阿訇诵“古兰经”,葬礼告成。
    解放后,民间丧仪较过去简化,不念经,不停柩,一般三日上山,但烧纸化钱,习俗仍在,不同的是以追悼会代替吊孝,以遗像代替牌位,以花圈挽联代替摆供。追悼会上,请有名望的人宣读悼词,会后出灵,送葬人佩戴小白花,孝子着孝服,葬后只在臂膀上戴黑纱布,表示追念。
    1990年5月,本县火葬场竣工,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,规定县城及交通便利的乡镇实行火葬,传统土葬旧习得到改革,是人们殡仪观念的转折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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